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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厚爱老人的制度善意
2018-03-05 09:01:45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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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支持老年人随子女迁移户口,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适当放宽65周岁以上老人随子女迁移户口政策。同时推行老年人服务“同城同待遇”,常住非户籍老年人在交通、保健等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优待。

去年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向社会公布,其中明确要求,除极少数超大城市需按政策落户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云南此举,正是以此为遵循。

尊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制度上开启厚爱老人的步伐,很有现实价值。无论是老年人服务的“同城同待遇”,还是老年人随子女入户,都是积极的探索与尝试。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目前在2.3亿左右,如果政策一次性全部覆盖60岁以上老年人,对迁入地带来的负担是极大的,也可能出现一些“不合作”的情况;但从80岁开始,迁入地的压力便会小很多,属于可以接受的范畴。

对任何的政策来说,落实到位才是硬道理。而对这项利好政策而言,不断地完善好相关配套措施则是题中之义。比如,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医疗费用异地结算、高龄老人津贴补助等一系列的问题应无缝对接。此外,办理相关事务由哪些部门与机构负责,等等,也应及时理清这背后的权责关系。毕竟,此前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在不少地方是打了折扣的,在这样的现实之下,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也应有更多的跟踪问效及评估。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厚爱老人是一种美德,但也需要制度的呵护与完善。只有不断地跟进调整并完善配套措施,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制度的善意,让老年人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

(龙敏飞)

责任编辑: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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