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过度重复药品提示信息公布
“群成员”最多的药是维生素C
2018-03-08 09:49:19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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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里,保健食品类的维生素C产品丰富。

维生素C、甲硝唑、葡萄糖……这些药适应症不同,但有一点相同:这些药的“群成员”都很多,同一种药,品牌五花八门,厂家成百上千,让人眼花缭乱。近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过度重复药品的提示信息指出,目前已有批准文号企业数≥20家的通用名品种共298个。也就是说,全国有298种药品被各厂商重复生产,而其中,“群成员”最多的是维生素C,批准文号达到了1948个。

重复太多造成质量参差不齐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官网发布的第三批过度重复药品提示信息显示,目前已有批准文号企业数≥20家的通用名品种共298个品种,与此前公布的第二批提示信息相比,新增4个品种。公告指出,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等要求,中国药学会对已获批上市药品在2013年到2015年间的销售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按照符合已获批准文号企业数 20家、且样本医院监测3年在销批准文号企业数20家的条件,进行通用名品种筛选,共遴选出294个品种,发现这些药品过度重复生产。

298个品种中,涉及临床药理学和治疗学分类的13个大类、59个亚类,与《关于发布第二批过度重复药品提示信息的公告》发布的药品目录相比,新增4个品种,包括开塞露、炎琥宁、硝酸甘油、葡萄糖酸锌。发布信息显示,目前已有批准文号数量超过1000个的药品品种为维生素C(1948个)、葡萄糖(1862个)、安乃近(1313个)、复方磺胺甲恶唑(1297个)、甲硝唑(1195个)和对乙酰氨基酚(1094个)共6个品种。

国家食药监总局提醒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和研发机构,要充分了解市场供需状况,科学评估药品研发风险,慎重进行投资经营决策。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进入这个目录的多数药品属于低成本、成分配比透明、低门槛的常用药品,因此吸引了很多小药厂仿制生产。低门槛、低技术含量难免造成药品质量参差不齐。

无法判断哪种“疗效最好”

在生活中,很多产品竞争一旦激烈,各厂商多通过提升质量、增加附加值、降低价格等方式抢夺市场,这样一来受益的往往是消费者。但这一规律在药品领域却不完全适用。记者对照目录在走访中发现,作为普通消费者购买目录中的大众药物,并不能真正感受到价格上的实惠和疗效上的保障。

一位供职于某三甲专科医院、不愿具名的副主任医师告诉记者,发布这个目录的主要对象是企业,就是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在提醒药企,这些品种已经竞争残酷,别扎堆生产了,以此来引导药企注册申报政策,减少资源的浪费,这个方向是正确的。

这些品种的药已经这么多了,为什么不干脆停止审批这些品种的新药呢?他表示,这样的话,先获得批文的生产厂家就有先天优势,对还未取得批文的药企来说则不公平。因此,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同时,行业主管部门采用发布重复药目录的形式来提醒药企掌握好盈亏预期。也让企业自己决定市场价格竞争过于激烈时,是否该退出竞争。

他告诉记者,这个目录对于医患双方也有一定的警示意义。对于常用药而言,医生不可能完全了解几百上千个批号的产品中哪一个“疗效最好”,尤其常用药价格往往不高,因此医生和消费者一样,也会遇到“挑花眼”的情况。“一千多种葡萄糖,经验再丰富的医生也不能说出哪种最好。通俗地讲,只要是正规产品,差别不会很大,但到了患者的环节,就被推荐利润较高的产品。”他说。

听从推销增加挑选成本

在人民西路某连锁药店,记者向销售人员询问维生素C的品种。销售人员推荐了六种天然维生素C,价格规格均为百片左右,每一种都包装精美,价格在90元到130元之间。记者询问有没有药品的维生素,销售人员称只有三种,价格都是两三元,并劝记者买天然维生素保健品:“你要相信一分钱一分货,天然维生素用纯天然植物提炼,更健康安全,人体吸收更好。”

真是这样吗?

事实上,已有多家媒体对此进行过科普:药品的和保健品的维生素C的差异,主要是制剂方法不同。药品制剂维生素C是利用化学合成的制法,通过添加辅料压制而成的药片,是具有治疗功效的药品。保健品维生素C则是从天然植物中提取出来的维生素,很多还含有一些矿物质,相应来说成本会高一些,价格自然也高。二者包装上也有显著区别:药品印有“国药准字”,而保健品是一个“小蓝帽”标志。从效果上来说,两者的主要成分都是维生素C。

维生素C如此,很多常用药也如此,但多数普通人并不掌握专业的药物知识,往往听从推销人员的介绍选择了高利润产品,造成购药的成本大大增加。药品不是补品,以维生素C为例,除非经医学检查后,确定身体出现维生素C缺乏症时,才需要服用维生素C片,其他时候并没有必要服用。过多地服用,对身体有害无益。而不论哪一种保健品,都不能代替药物治病。

(记者 张捷)

责任编辑: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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