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健康频道 >> 要闻 >> 正文
卫生行政执法记录有规范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6日 09:57:45  来源: 健康报
分享至:

  原标题:卫生行政执法记录有规范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范》,对记录方式及要求,记录保管、归档及调取,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等内容明确提出操作规范。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卫生健康执法人员运用执法文书制作、音像记录、电子数据采集等方式,对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和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规范》指出,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应当以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逐步实现执法数据电子化采集和音像记录等全面普及。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相关规定配备手持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和音像记录资料自动传输、存储、管理等设备,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记者 杨金伟)

  

责任编辑:张潇予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