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健康频道 >> 要闻 >> 正文
代表建议:有奖举报保健品市场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0日 15:44:38  来源: 云南网-春城晚报
分享至:

  原标题:保健品市场鱼目混杂制定有奖举报办法 顶格处罚违法行为

  随着老龄人口的逐渐增加,老年人保健品市场也日趋繁荣,然而由于监管缺失,使得保健品市场乱象丛生。春节联欢晚会上葛优演出的《“儿子”来了》真实地反映了保健品市场乱象。

  昆明市人大代表杨菊芬是西山区永兴路社区党总支书记,长期在社区工作,与居民打交道,她发现保健品乱象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不容忽视。“保健品的虚假宣传手段很多,销售门店也不固定,时常隔一段时间就人去楼空。”杨菊芬说,一些推销保健品的组织将自行印刷的宣传海报、报纸或手册,直接张贴到小区门口,甚至是发到居民信箱,还有的通过网络媒体、电视宣传,更隐蔽一些的则举办“义诊”活动,组织健康“讲座”,提供“专家”咨询活动,吸引老年群体的注意。他们通过这些途径,夸大保健品的疗效,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

  社区里出现的各类保健品公司,往往是在街边或居民小区临时租房进行销售,通过免费体验治疗、赠送保健品等,换取一些老年人的信任,从而鼓动老年人购买保健品,老年人一旦购买后,往往人去楼空,找不到销售单位。一般老年人多缺乏专业知识,往往抵挡不住销售人员劝说或广告宣传,轻易购买过期和假劣保健品,造成经济损失。

  为此,杨菊芬建议,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提醒老年消费者不要轻信推销人员花言巧语,不要贪图“义诊”、免费“讲座”、免费“治疗”、免费“礼品”等,以免掉入消费陷阱。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监管,建立高效灵敏的监督网络,随时了解保健品市场动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走访调查,一旦发现无营业执照的非法经营机构或不规范销售行为,立即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取缔。

  与此同时,她还建议,昆明市应制定市民举报奖励办法,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市民举报奖励机制,充分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营销老年人保健品的行为。在执法方面,一旦发现用欺诈手法推销保健品的非法组织,公安、工商、药监等执法部门要联合行动,坚决取缔并严厉打击其违法行为,对组织非法营销保健品的负责人给予高额的经济处罚和严厉的法律制裁。(记者 宋金艳)

责任编辑:范春艳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