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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障水平不会降低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1日 11:43:56  来源: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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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生育保障水平不会降低

  3月25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并不意味着生育保险被取消。生育保障只会越来越好,水平不会降低。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明确,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各项生育保险待遇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城市暂时调整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开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试点全面启动1年后,12个试点城市参保人数1510万人,比试点前增长12.6%,明显高于同期全国5.5%的增长水平。随着全面两孩政策效应的逐步释放和生育保险相关工作的加强,2018年以来生育保险基金已经实现当期收支基本平衡。

  对此,陈金甫表示,从12个城市的试点情况来看,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在应保尽保方面发挥了制度效应,能够让更多人乘“直通车”参加生育保险;达到了整合两项保险的基金资源和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服务的改革要求。“试点城市,包括邯郸、内江、昆明等一些地方,原有的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比较困难,和职工医保基金统筹共济以后,基金运行能力有所增强。”

  陈金甫表示,即使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只要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也可以在医疗保险中报销生育费用。(首席记者 叶龙杰)

责任编辑:张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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