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健康频道 >> 大健康产业 >> 生物医药 >> 正文
医院“小药”成网红监管要对症下药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9日 10:41:28  来源: 山西晚报
分享至:

  原标题:医院“小药”成网红监管要对症下药

  医疗机构制剂也称为医院制剂、院内制剂,老百姓俗称“医院小药”。一些价格便宜、疗效好的院内制剂被追捧成“明星小药”,很是紧俏抢手,于是有人念起了生意经,他们特意到医院挂号,把院内制剂开出去,然后在电商平台、微信上加价销售。(中新网)

  医院制剂属于特殊药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不能在购物网站、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市场等医疗机构外售卖,即使是在医疗机构内销售,也应严格按照制剂说明书使用。可见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微商贩卖“明星小药”违法违规。“小药”走红网络,购买者一部分是不愿到医院挂号排队,凭经验用药的患者;另一部分就是大量的外地患者。网络购买“小药”固然便利,但需要知晓,医院“明星小药”多是处方药,使用之前必须由专业医生检查判断后,认为患者有需要用该药物才能使用,否则很容易出现药物滥用等安全风险。更可怕的是,一些不良之徒挂羊头卖狗肉,打着祖传秘方、特效药的幌子网售未经批准的“医院制剂”,这些所谓的“小药”无文号、无配制单位、无有效期、无批号等,实则就是假药,无异于谋财害命。

  “明星小药”网络畅销,漠视法规,唯利是图,药不对症轻则贻误病情,扰乱医疗市场秩序,重则危及患者生命和公共健康。对此,有关部门应及时出手,制止各种“明星小药”在网络肆意兜售。电商、微信平台要及时屏蔽相关信息,关停相关账号,截断灰色利益链条,而广大消费者要克服怕麻烦、图省事的心理,要到正规医疗机构看病就医,不要随意听信微商的一面之词。(斯涵涵)

责任编辑:张潇予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