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健康频道 >> 要闻 >> 正文
夏季阳光强烈 小心光敏药物致病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4日 16:00:00  来源: 央广网
分享至:

        原标题:夏季阳光强烈 小心光敏药物致病

     夏季阳光强烈,经过太阳暴晒后很多人会引发过敏反应,引起这种过敏反应的原因很多,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服用药物所致。

       光敏反应是指皮肤裸露于光照下,接触光敏物质后,产生皮肤异常反应,包括光毒性反应和光变态反应。光毒性反应是光敏物质吸收紫外光能量后,在皮肤中释放出来导致皮肤损伤;光变态反应是光敏物质吸收光能后成激活状态,经一系列反应引起皮肤过敏反应。有些药物服用后,在光照刺激下,可引起人体过敏,这类药物被称为光敏药物。药物致光敏反应的主要表现有:在光照皮肤处出现红疹、水肿,同时伴有瘙痒、灼痛或出现色素沉着,重者可有水疱,水疱破溃后还可形成溃疡或糜烂。

  许多光敏药物都是常用药,比如喹诺酮类抗菌药,是光毒性发生率比较高的一类,代表药物有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洛美沙星。四环素、氯霉素、维生素A等药物也会引发光敏反应。此外,部分抗结核药、心血管类药(强心药、抗心绞痛药、抗心律失常药、抗高血压药、抗高脂血症药)、抗抑郁药、利尿降压药、消化系统药、磺脲类降糖药以及含雌激素、孕激素的口服避孕药等也会引起光敏反应。

     为避免光敏反应的发生,在使用上述药物期间及停药后5日内,应避免在阳光下暴晒,外出时采取适当防晒措施,如带宽檐帽、撑遮阳伞、穿戴遮光衣物、涂抹防晒霜等。一旦出现皮疹后应立即停药,及时到皮肤科就诊。药物的光敏作用一年四季均可发生,特别是在夏季进行野外作业、外出游玩时更应警惕药物光毒性。建议有光敏反应史的患者应慎用光敏药物,看病时应告诉医生,尽量不用该类药物。另外,在用药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查明是否为光敏药物及其相应的不良反应。

  每个人对日光有不用程度的敏感性。夏天是皮肤最容易受伤的季节,日晒会对皮肤造成损伤,夏天生病需要使用抗菌药物时要特别注意,一些抗菌药物使用以后不能晒太阳,因其可能引起光敏反应。

责任编辑:张潇予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