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进行时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健康频道 >> 医改进行时 >> 正文
重庆优化医疗机构审批管理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5日 10:18:04  来源: 健康报
分享至:

  原标题:重庆优化医疗机构审批管理

  近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将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权限,由目前的市卫生健康委调整至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通知》明确,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实行“两证合一”,即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针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仅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清理审批医疗机构的申请材料清单,凡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次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该市《关于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申请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或执业登记的,不再提供验资证明、环保合格证明和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通知》要求,确保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医师全部纳入电子化注册管理。合并妇产科医师执业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妇产科医师通过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后,通过医师注册全国联网系统在医师执业证书上加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相关内容,不再单独发放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特约记者 喻芳 陈英)

责任编辑:自然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