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营销式慈善”还能走多远
近日,媒体报道,某互联网大病救助筹款平台在超过40个城市的医院派驻地推人员,他们自称“志愿者”,在医院“扫楼”寻找求助者,随意填写募集金额,不审核求助者的实际状况,甚至有意隐瞒求助者财产状况。另外,不同筹款平台的工作人员为获得工作“绩效”,在医院病房“抢单”,甚至明知患者已经在其他平台发起了众筹,又重复为患者发布新的求助信息。
种种乱象,让人不禁想问,这种对社会爱心资源的透支行为,是否会引发信任危机,从而导致那些真正需要医疗救助的困难人群更加无助?通过互联网开展医疗救助募捐这条路,今后还能走多远?
这些疑问首先出现在深圳罗尔募捐事件中。2016年年底,深圳市居民罗尔在互联网平台上“卖文救女”,为患病的女儿筹集治疗费用。随后,有网友指出,罗尔有3套房,“卖文救女”实则是营销炒作。还有网友称,深圳有重大病保险,少儿医保的报销比例很高,根本不需要募捐那么多钱。该事件当时引发了社会激烈的思想碰撞,也凸显了线上募捐与线下社会脱节和抵牾的现实。
此后,在媒体的诸多报道中,这些脱节和抵牾进一步暴露。比如,发起募捐缺乏客观标准和有效调查,求助信息主要来自受助人的自身描述和主观感受,个别求助人员甚至开着豪车、住着豪宅、消费奢侈品,其求助的原因仅仅是因为资金暂时周转困难;为了吸引更多关注,“内容比惨”成了筹款平台的主要文风,为了突出求助者困境,基本忽略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所能发挥的作用;部分求助者对互联网感到生疏,“中介”服务由此出现;平台对病历等关键信息缺乏专业把关能力,造假的材料堂而皇之在网络上叫卖。
为了维护公信力,相关筹款平台也在通过建立公示系统,确保求助人和赠予人之间的信息对称。然而,上述“扫楼”事件进一步揭开了互联网募捐的商业运作模式,先是通过募捐获得网站“流量”,再以此向捐款者推销商业健康保险获得利润,利润进一步转化为“志愿者”的绩效,激励他们更多地拉人头开展募捐活动。上述利益传导链条直接造就了“营销式慈善”,爱心被当作生产工具,捐款人陷入尴尬,良心和善良等社会伦理也可能陷入崩盘的危机中。
这种危机出现在互联网经济的大背景下。由于具有高效便捷、成本低廉、人群覆盖广等特点,互联网已经成为各种商业模式创新的主要阵地。一旦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管、阳光的公示制度、专业的把关能力,带着互联网经济特征的公益行为就容易走歪变形,侵蚀社会的精神内核,由此带来的危害也不可估量。
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已实施救助1.23亿人次,支出资金363.2亿元。由此可见,全国仍有数量众多的困难人群在看病方面需要更多的帮助。从大多数人的利益出发,从维护弱势群体公平获得帮助的权益出发,从完善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对互联网募捐等行为,不能单纯靠行业及从业者自律,还需医疗保障、民政、网信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建立高效的监管和业务指导机制,设立准入门槛和惩戒机制,杜绝“营销式慈善”,引导和放大互联网募捐对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的正面作用。(叶龙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