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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野生动物最好“敬而远之”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3日 09:47:12  来源: 健康报

  原标题:对待野生动物最好“敬而远之” 

  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中,穿山甲、蝙蝠等野生动物被频频提及。人类在探寻病毒传播途径的同时,也需要反思与野生动物、大自然的相处方式。日前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也被提上日程。专家表示,“现在是向强调野生动物保护的友好型经济转型的时候了”。

  与其捕杀不如立法禁止交易

  2月15日,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司长吴远彬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已初步排除新冠肺炎的来源与已知家禽家畜的关系,蝙蝠是最有可能携带新冠肺炎的源头。2月7日,华南农业大学宣布,通过对病毒的基因组分析,发现穿山甲是新冠病毒的潜在中间宿主。也就是说,穿山甲可能是病毒的“二传手”。

  “还需要更多证据证明穿山甲与此次疫情有直接关系,但保护穿山甲已刻不容缓。”世界动物保护协会中国办公室动物学博士孙全辉指出,目前没有科学证据显示穿山甲鳞片有医学功效,但这依然没有遏制住对穿山甲的盗猎。2010年~2015年,六大洲的67个国家和地区总计上报罚没120吨穿山甲制品以及46000只个体。

  寻找病毒的中间宿主被认为是预防病毒再次来袭的关键环节之一,科学家需要开展的研究工作任重道远。首先,要找到目标动物,分离到可繁殖复制的病毒;分离出的病毒要在动物模型上显示致病性及病理特征等。然后,确认该病毒在感染传播链中的位置,明确是通过携带病毒的动物感染人,还是已经感染病毒的动物再感染人。而且,中间宿主可能情况多变,具有不唯一性。

  果子狸被认为是SARS冠状病毒的中间宿主。SARS疫情之后,部分地区对市场上养殖销售的果子狸采取过灭杀行动。“这种亡羊补牢式的行为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只有从立法层面禁食野味,并加强执法监管,才能根治陋习。”在孙全辉看来,食用野生动物的确有消费端的问题,比如炫耀身份的心理需求,但真正驱动消费的还是现行法律依然允许出于商业目的繁育和利用野生动物,“只有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才能防止类似的疫情再次暴发”。

  人畜共患病与“异宠”有关

  世界卫生组织曾表示,目前尚无证据显示猫、狗等宠物会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但依然建议与宠物接触后洗手,保持手卫生。“不要遗弃,不要恶意伤害,完全没有必要捕杀流浪动物。尤其是对于犬只的管理,扑杀行为会破坏当地已经形成的狂犬病免疫屏障,影响狂犬病的防疫工作。”孙全辉提示。

  但他强调,将野生动物当做宠物饲养,也就是饲养异域宠物的行为应当禁止。“异域宠物包括鱼类、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及兽类等,它们可能来自野外或是野生种源人工繁育的后代,且往往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在目前已知的大约200种人畜共患病中,至少有70种与异域宠物有关。”孙全辉指出,饲养异域宠物不仅会威胁野外种群的生存,也可能造成人畜共患病、生态入侵等风险陡升。“野生动物的攻击性、毒性以及携带的多种病原微生物,可能对人类健康造成致命影响。”

  没有任何研究证据显示,现存的野生动物可以再被驯化。“因为动物能否成功驯化是多种历史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个过程在现代无法复制。对于野生动物,最正确的做法就是与它们保持距离,保护好它们的自然栖息地。”孙全辉强调。

  要跳出“利用代保护”怪圈

  孙全辉指出,野生动物保护是一项公益事业,把野生动物视为资源并用产业管理的方式加以对待,是当前野生动物保护领域乱象丛生、违规违法活动屡禁不止的根源所在。

  “近40年来,以商业为目的对野生动物进行驯养与繁殖的做法,彻底模糊了野生动物与农场动物的界限。‘以利用代保护’的理论,经过几十年的实践检验不攻自破,野生动物产业化养殖甚至为盗猎与赃物洗白提供了出口。”山东大学动物保护研究中心郭鹏指出,由此衍生的“野生动物”法律定义的模糊还给执法与监督带来了困难。

  “对于野生动物驯养与繁殖的必要性,我们一直缺乏科学与伦理的审查制度,这是导致今天这种乱象的根本原因。”郭鹏指出,《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一系列修订过程中,严重忽视了野生动物保护专家们的意见,这种做法需要从根本上得到纠正,“现在是向强调野生动物保护的友好型经济转型的时候了”。

  郭鹏建议,政府应把投资方向由野生动物产业化开发转到野生动物替代产品研发上来。比如,设立基金会,支持与奖励相关的科研。尤其是对中药药效进行更加微观的分析与临床实证,集中力量对一些由涉嫌虐待或伤害野生动物取得的成分进行替代性研究。(记者 王潇雨)

责任编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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