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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七项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健康扶贫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6日 15:34:18  来源: 云南网

  目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叠加期,为确保疫情防控和健康扶贫两不误,近日,楚雄州推出七项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健康扶贫工作。

  改变督查方式确保政策措施落实。针对目前无法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开展督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州卫健委明确由健康扶贫办、基层科专门人员,采取电话询问、指导方式对全州10县市健康扶贫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对基层健康扶贫工作进行督促、了解、指导。

  落实好医疗费用报销政策。严格按健康扶贫要求落实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并严格执行“一个窗口一张单子结算”,让贫困患者即时结算医药费用。据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数据,1月份以来,楚雄州农村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为90.25%,自付9.75%。

  强化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及时对贫困患者患病情况进行核实诊断,确诊为大病的,一律按“一人一档一方案”要求进行规范治疗管理,做到“确诊一例、管理一例、治疗一例”,至3月10日,全州筛查确诊国家规定的25种大病患者5294人,已救治5292人,未救治2人,救治率99.96%。其中:治愈1042人、死亡72人、病情好转2910人、需长期康复治疗149人、继续在院治疗473人。

  强化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电话询访服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将原来集中到村委会开展服务、入户走访服务变为由家庭医生电话询访服务,及时对贫困人口中的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结核病患者进行电话询访,了解其服药和近期身体状况,据统计,1月份以来,家庭医生电话询访高血压患者24667人、糖尿病患者3124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158人、肺结核患者13人,其中肺结核患者全部做到入户调查动员住院治疗。

  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州卫健委下发了《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按照医疗救治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强化医疗机构诊疗规范、诊疗行为和价格行为。

  强化健康意识加强自我防护。通过家庭医生电话询访,讲解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措施、防控要求,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强化贫困人口自我防护意识。

  补齐农村卫生应急基础设施短板。疫情发生后,州卫健委迅速对全州卫健系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薄弱环节进行梳理排查,形成了“楚雄州应对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短板项目清单”,梳理形成楚雄州应急救治和卫生防疫补短板项目清单,共42类项目,总投资139421万元,并于2月4日积极向省卫健委、省发改委报送和汇报,现初步已明确3类42个项目,总投资30580万元。州卫健委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每3天对各县市项目进行一次调度,加快项目进度。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州、县、乡卫生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治保障能力,建立农村基层卫生应急体系。

  云南网通讯员 自卫平

责任编辑: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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