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健康频道 >> 要闻 >> 正文
春已至口罩还要不要戴?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5日 10:47:00  来源: 解放日报

  原标题:春已至口罩还要不要戴?

  核心速读:

  目前,《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已发布,对普通公众、特定场所人员、重点人员、职业暴露人员四类人群的不同场景正确戴口罩提出权威科学指引。

  口罩佩戴前、脱除后都应洗手,佩戴多个口罩无法有效增加防护效果,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戴口罩对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均有预防作用,希望市民今后养成日常良好习惯。

  上海复工复产进展有序。春天已至,到底要不要摘口罩?哪些场合需要佩戴口罩?上海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所消毒与感染控制科主任朱仁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就在不久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对普通公众、特定场所人员、重点人员、职业暴露人员四类人群的不同场景正确戴口罩提出权威科学指引。

  朱仁义介绍,根据指引,结合上海本地情况,第一类人群普通公众戴口罩可依据以下原则: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情况下,建议不戴口罩;处于人员密集场所,比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等,或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建议应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普通公众出现咳嗽或打喷嚏等感冒症状,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第二类人群特定场所工作人员该如何戴口罩?专家解释,处于人员密集的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机场、超市、餐馆、美容美发机构、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社区、单位进出口等场所,建议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而在监狱、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学校教室、工地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议日常随身备用口罩,人员聚集或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

  第三类人群重点人员包括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第四类人群是特定职业暴露人员,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病房、急诊等医务人员,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的行政管理人员、警察、保安、保洁等,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在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重症监护病房、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流行病学调查等人员等,建议戴医用防护口罩;从事确诊病例气管插管等操作人员,建议戴头罩式(或全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或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加戴护目镜或全面屏。

  朱仁义同时补充,口罩佩戴前、脱除后都应洗手,佩戴多个口罩无法有效增加防护效果,反会增加呼吸阻力,可能破坏密合性;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累计使用不超过8小时,职业暴露人员使用口罩不超过4小时。

  他最后表示,戴口罩对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均有预防作用,希望市民今后养成日常良好习惯,遇到秋冬流感季养成戴口罩习惯,防患于未然。

 

责任编辑:张潇予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