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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五项举措确保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2日 13:27:19  来源: 云南网

  为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一单式”即时结报,杜绝收取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押金现象出现,坚决落实惠民便民政策,宣威市卫生健康局以“五项举措”为抓手,制定目标标准并要求全市42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检自查。宣威市卫生健康局各股室对包保单位进行督查,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健康扶贫工作成效。经抽查没有发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收押金情况。

  压实责任力度,分管领导包保制

  及时转发下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宣威市卫生健康局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相关文件,多次召开相关议题会议,压实分管领导、挂钩股室、健康扶贫工作组包保责任制,凡开展各项督查工作必查“先诊疗后付费”执行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给予政策培训和通报批评。

  强化责任意识,约谈相关责任人

  宣威市卫生健康局主要领导对全市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专项约谈,作出承诺,要求严格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对落实不细、执行不严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通报,相关责任人、医院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整改不力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强化督导检查,严防落实不细

  宣威市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及各股室每月对挂钩单位进行不少于五天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问责。同时,在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窗口粘贴医院和市卫生健康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严格执行政策,扩大宣传受益面

  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系统与医保结算系统对接,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在医院系统标识,充分利用信息平台自动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对未携带身份证等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不收押金,待查实后再政策执行。

  开展拉网式政策宣传,通过慢病随访入户宣传、健康教育标语宣传、村级广播媒体宣传、健康体检阵地宣传、患者就医讲解宣传、家医签约答疑宣传等强化政策宣传。

  加强培训力度,抓实业务技能

  宣威市健康扶贫工作注重日常环节,巩固提升医务人员政策培训和服务质量。各定点医疗机构紧盯“基本医疗有保障”政策的兑现,每月对本机构医务人员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政策培训,咬紧责任落实、重视政策宣传、聚焦常见问题,确保从政策到贫困患者之间畅通无阻。

  云南网通讯员 孙珩瑜

责任编辑:秦黛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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