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条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健康频道 >> 大头条 >> 正文
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指导意见发布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31日 11:00:00  来源: 健康报

原标题: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指导意见发布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须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健全全国疾病预防控制统计调查制度,探索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统计报表应急报送机制,利用统计数据开展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现状、供需对比等分析,为辅助构建布局合理、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提供依据。

《意见》明确了统计工作的5项主要任务:一是健全统计调查体系。建立卫生健康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出台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二是明确统计工作重点,强调支撑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服务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医改监测评估,以及做好其他新增领域统计工作等。三是规范统计过程管理,依法建立和修订国家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分级质控体系,规范信息发布渠道和内容。其中,依据统计调查制度发布重要统计信息,须经过本级卫生健康委统计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四是转变统计方式方法。探索推进新兴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创新数据采集、开发、存储方式,提升统计工作智能化水平。从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司局及直属单位做起,加快整合行业内业务重叠、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五是强化统计分析应用,靠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

《意见》强调,可以通过行政记录和大数据加工整理获得统计资料的不得开展统计调查;可以通过已实施的统计调查获得统计资料的,不重复开展统计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开展全面统计调查。

《意见》要求,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强化对数据采集、管理、服务、开放、共享、使用全过程管理,建立安全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有效保护信息安全。(姚常房)

 

责任编辑:小云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