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结果公布
12月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结果。记者从会上获悉,本次调整经评审,7种目录外非独家药品直接调入,11种临床价值不高、可替代性强及近几年在国家招采平台采购量较小的原目录内药品被调出,117种药品被纳入谈判范围,最终94种药品(目录外67种,目录内27种)谈判成功,总体成功率达80.34%。目录外67种药品平均降价61.71%。调整后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内药品总数为2860种,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据悉,此次目录调整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将基金可承受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尽最大努力补齐药品保障短板,满足广大参保人基本用药需求。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时将相关治疗用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助力药品保障“升级换代”,通过引导药品适度竞争、调出药品或目录内药品再降价,腾出来的基金空间用于购买性价比更高的药品,实现同治疗领域内药品的替代升级,同时将一批罕见病用药纳入目录。本次调整惠及的治疗领域广泛,新纳入药品精准补齐肿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见病、妇女儿童等用药需求,共涉及21个临床组别,患者受益面广泛。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调整工作取消部分药品的支付限定,扩大受益人群。本次调整新纳入的药品,绝大多数品种支付范围与说明书保持一致。同时,也取消了目录内原有部分药品的支付限定,大幅提升药品可及性和用药公平性。(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