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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医保局“四级”联动服务群众解难题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1日 09:19:49  来源: 云南网-云南楚雄网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姚安县医保局“四级”联动服务群众解难题

  “我叫张某某,是姚安县官屯镇山坡村委会的,我妻子李某某于今年5月在重庆住院,共产生医疗费用近25000元。我家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医院只报销了5300多元,自己付费达19000余元。我到官屯镇社保所咨询医保报销费用事宜,经办人员告诉我说,我家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达到健康扶贫医保政策,已经报销了22400元,可是我没有收到这笔钱,麻烦你们帮我核查一下。”这是今年7月群众打电话到姚安县医保局反映的问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贯彻落实好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和“四万三进”活动要求,接到情况反映后,姚安县医保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查,通过医保系统核查显示,该患者住院享受报销比例及金额与患者家属反映情况确实不一致。

  究竟是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致使患者报销实际情况与医保系统显示不一致?核查组带着疑问深入到患者家中进行了详细了解:患者李某某,于2021年5月18日至5月23日在重庆两江新区第一人民医院住院,住院总费用为24943.79元,出院时医院报销金额为5312.04元,个人支付19631.75元。核查组与患者就诊的重庆两江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保科进行核对,证实患者实际支付费用与患者所持跨省异地结算单一致。核查组又请银行核查收款记录,最终认定患者反映情况属实。

  基于这一情况,姚安县医保局及时向州医保局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汇报,请求帮助核查医疗救助方面出现的异常情况。经过省、州医保系统反复核查核实,原来因患者出院时正值医保系统升级而出现错误显示,导致患者实际报销比例未达医保扶贫政策标准。为确保患者及时足额享受医保扶贫待遇,经县医保局待遇保障股再次反复核实,重新对患者报销进行核算,迅速为患者李某某落实了医疗保障待遇,回补报销金额17137.37元,很快为患者解了燃眉之急。

  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四万三进”和医保系统“局长科长股室长走流程”活动中,姚安县医保局紧紧围绕医保政策落实保障群众待遇正常享受,针对“走流程”内容,梳理政务经办服务事项、政府救助平台事项办理、群众就医购药事项等24项,办结19项,政府救助平台办理事项6项全部办结,创新了便民服务方式,改进了工作作风,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问题。(李海瑞 刘永健)

责任编辑:张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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