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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6日 08:55:24  来源: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

  原标题:昆明市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

  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条件人员。

  二、 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月起计算,即1986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以及岗位招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招聘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197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以下统称《岗位计划表》)。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截至报名(2022年11月17日)前属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已进入聘用手续办理环节的人员;

  (5)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6)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参考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计划表》,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参加招聘人员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11月21日下午17:00。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3.网上报名流程: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注册用户信息--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同意”--选择招聘单位及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白底彩照,240×320像素)--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系统资格初审--打印《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审核通过人员即报名成功,进入报名成功提示页面。报名信息提交后审核不通过的可撤销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后方可打印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后不能再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4.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按提示单独填写)。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意味着考生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岗位所设置的形式要件,招聘单位还将对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提交与网络报名时相一致的岗位所需材料,同时根据招聘单位的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相应材料,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考生的招聘资格,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3)考生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均以毕业证专业和落款时间为准。

  (4)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若选择在最后时段报名的,有可能因资格审核不通过导致丧失本次报考机会。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报名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开展资格复审工作。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联系不到本人时,审核单位均按弃权处理。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3日,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3.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详见《岗位计划表》。

  4.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对学历、学位证难以确定的,招聘单位可同时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籍信息);

  (3)岗位条件明确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材料;

  (4)网上打印的《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其余所需材料由资格复审实施单位确定,例如承诺书。

  (6)若考生因特殊原因(非个人原因)不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材料的,最迟应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

  (7)招聘计划裁减。每个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递减招聘人数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不可再报考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或紧缺专业岗位,经批准后,可按1:1降低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昆明卫生人才网进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面试开考比例规则进行人员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当天,因考生自愿放弃等特殊情况出现面试人员数低于招聘单位确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与实践操作相结合。

  3.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及考试指导用书。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安排。

  5.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经批准后按1:1比例进行面试的高层次人才岗位或紧缺专业岗位、及其他面试当天出现等额情形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四)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数1:1比例,以综合成绩最高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重新加试面试,最后综合成绩最高分者为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根据相关规定,退役士兵报考,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遗属报考,能胜任岗位职责的残疾人报考,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招聘。

  (六)考察、体检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习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要求进行审核,同时查询违法犯罪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采取适当方式通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昆明卫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在报名后至聘用之前已被其他单位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纪律

  (一)考生必须服从国家和省、市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考生应注意及时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各招聘单位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核后在各招聘环节中放弃的考生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考生,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机构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安排。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等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公告由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岗位计划表》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四)主要信息发布及公示网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rsj.km.gov.cn)、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wsjsw.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监督电话

  (各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871-63966158;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3192326。

责任编辑:张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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