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教体局,省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接见第33届夏季奥运会中国代表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意见》(云发〔2024〕8号),经中共云南省体育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体育局
2024年8月30日
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意见》(云发〔2024〕8号),围绕省委“3815”战略目标,准确把握云南体育发展及未来面临的机遇挑战,全面深化云南体育改革,着力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内容形式创新,做好“十五五”规划的谋划,加快推进高原特色体育强省建设,结合云南体育工作实际,制定以下贯彻落实措施(完成期限为2029年)。
一、深入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优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功能布局。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以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健康步道、多功能运动场为主,加快补齐公共体育设施空白点,实现“五个一”全覆盖。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和城市更新,聚焦全民健身基础薄弱区域和群众身边健身基本需求,支持建设老百姓举步可就的健身设施,打造15分钟便民“健身圈”。建立公共体育设施项目库,探索全过程评价和问效机制,提高“建管用”效益。持续升级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鼓励智慧场馆建设或改造,提升全民健身服务水平。(牵头单位:群体处,参加单位:体科所)
(二)加快构建“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持续提质升级全省全民健身大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体育嘉年华、“格兰芬多”自行车节等省级示范品牌,支持各地打造培育“一市一品”“一县一品”特色品牌,形成彰显云南特色的全民健身赛事体系。突出“一老一小”等不同人群和各类职业,联合有关部门、组织结合节庆、假日、休息日举办全民健身主题活动。鼓励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举办广场舞、健步走、棋牌等健身活动。大力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采取省市联办、政校共建等多元化模式,持续巩固提升陀螺、射弩等云南优势民族体育项目水平。(牵头单位:群体处,参加单位:社体中心、棋牌中心、气功中心、模型中心)
(三)改进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体育总会全覆盖,支持成立单项体育类社会组织。制定云南省体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体育部门业务主管工作。针对基层体育部门力量不足突出问题,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丰富全民健身的供给途径,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牵头单位:体育总会秘书处、群体处,参加单位:竞体处、竞少处、经济处)
(四)大力提高科学健身服务水平。按照分级事权原则,压实常态化国民体质监测责任,建立完善更加贴合老百姓健康需求的监测指标体系,提高检测质量和水平。建立体医融合定期会商机制,深化体医融合试点成果运用,布局运动促进健康中心和服务站点,推动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与医疗卫生机构全链条合作,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推动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制定管理实施细则,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评价、退出机制,充分调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牵头单位:群体处,参加单位:体育医院、体科所、社体中心)
二、改革完善高原特色竞技体育管理运行机制
(一)改革完善竞技体育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项目布局,建立符合云南高原特色的竞技体育项目结构体系,提高竞技体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牵头单位:竞体处,参加单位:各州(市)教体局、机关党委(人事处)、体科所、各直属训练单位〕
(二)加强竞技体育领域改革创新。拓宽竞技体育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通道,进一步完善“科、医、训”一体化建设机制,加强高原特色竞技体育科技攻关,强化竞技体育科研服务保障能力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运动队科学训练水平。〔牵头单位:竞体处,参加单位:各州(市)教体局、体科所、体育医院、各直属训练单位〕
(三)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构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及竞赛体系,巩固完善省级预备队和潜优势项目省级梯队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竞体处,参加单位:各州(市)教体局、竞少处、体科所、体育医院、青训中心、各直属训练单位〕
三、构建体教融合多元发展格局
(一)完善业余训练网络建设。制定云南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行动计划。突出体校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的主阵地作用,探索开展县级新型体校建设。联合教育部门,采用“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成长”的联动机制,建立体校学生直升高职的人才培养模式。〔牵头单位:竞少处,参加单位:各州(市)教体局、青训中心〕
(二)开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制定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评定和管理办法,评定命名一批“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发展新局面。鼓励体校、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教练员进入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开展课外体育训练,切实提高学校办训效益。〔牵头单位:竞少处,参加单位:各州(市)教体局〕
(三)优化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以足球项目为试点,探索推进青少年赛事体系和学校赛事有机融合,形成省、市、县青少年体育竞赛上下衔接的网络体系,构建青少年体育竞赛逐级选拔参赛机制。〔牵头单位:竞少处,参加单位:各州(市)教体局〕
(四)广泛开展体育活动。以体强心,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以及“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培养团队协作精神,推动幼儿体育、亲子运动、户外体育发展。广泛举办健身气功、武术、龙舟、龙狮等项目活动,发挥传统体育在心理健康促进中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竞少处,参加单位:各州(市)教体局〕
四、大力发展高原特色体育产业
(一)建立省级重点体育投资项目库。包装高水平体育产业招商项目,做好签约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牵头单位:经济处,参加单位:各州(市)教体局、体产中心〕
(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体育经营主体培优行动,推进体育行业商会改革,持续完善服务体育经营主体工作机制,到2029年力争全省体育企业数量达20000户以上。〔牵头单位:经济处,参加单位:各州(市)教体局、群体处、政宣处、体产中心〕
(三)扩大体育消费。培育体育赛事等新的消费增长点,擦亮“四季赛事乐园”品牌,支持体育服务综合体等消费新载体建设,培育丰富多样的消费新场景。〔牵头单位:经济处,参加单位:各州(市)教体局、群体处、竞体处、竞少处、体产中心〕
(四)拓展人才培养。深化云南中体户外运动产业学院建设,加大体育产业、户外运动领域人才培养力度。〔牵头单位:经济处,参加单位:各州(市)教体局、机关党委(人事处)、专服中心、体产中心〕
(五)深化平台合作。借助中国—南亚博览会等平台作用,服务体育经营主体对外交流发展,积极推进对外招商和项目合作。〔牵头单位:经济处,参加单位:各州(市)教体局、办公室、交流中心、体产中心〕
五、拓展户外运动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一)打造绿色赛事新模式。通过体育赛事活动参与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治理工作。〔牵头单位:经济处,参加单位:相关州(市)教体局、群体处、竞体处、竞少处、体产中心〕
(二)优化户外运动发展布局。开展全省户外运动资源调查,重点打造“大香格里拉”户外运动发展集聚区和体验区。〔牵头单位:经济处,参加单位:相关州(市)教体局、体产中心〕
(三)打造“户外运动天堂”品牌。推动户外运动助力资源经济、低空经济发展,开展自然资源向户外运动开放专项调研,搭建中国户外运动产业大会等发展平台,培育全类型户外运动产品供给,打造“户外运动天堂”品牌。〔牵头单位:经济处,参加单位:各州(市)教体局、模型中心、体产中心〕
六、发展一批体育旅游精品赛事
(一)着力开展体育“三进”。聚焦打造“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品牌,推进“跟着赛事去旅行 体验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品牌建设,开展“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系列活动,发展体育旅居,助力打造“旅居云南”新品牌。〔牵头单位:经济处,参加单位:各州(市)教体局、群体处、竞体处、竞少处、体产中心〕
(二)着力培养品牌赛事。培育九大高原湖泊山水联赛、环洱海自行车赛等品牌赛事,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打造体育旅游精品赛事、景区、线路、目的地。〔牵头单位:经济处,参加单位:各州(市)教体局、体产中心〕
(三)着力提升赛事品宣水平。创新体育旅游宣传推介、营销策划。(牵头单位:政宣处,参加单位:经济处、体产中心)
七、发展体育文化,扩大体育对外交往
(一)加强对外交往统筹。积极参与云南省南亚东南亚区域国际传播中心建设,实施云南体育文化“走出去,请进来”。〔牵头单位:政宣处,参加单位:各州(市)教体局、办公室、群体处、竞体处、竞少处、经济处〕
(二)讲好云南体育故事。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有序推进云南体育博物馆筹建工作,打造云南特色体育文化品牌。(牵头单位:政宣处,参加单位:办公室、群体处、竞体处、竞少处、经济处)
(三)推动项目落地落细。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七彩云南”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牵头单位:办公室,参加单位:群体处、竞体处、竞少处、经济处)
(四)完善体育对外交往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国际体育援助和体育人文交流,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外交大局。(牵头单位:办公室,参加单位:对外交流中心等)
(五)扩大体育对外交流平台。构建高水平全省体育国际交往的服务体系,搭建与国际体育组织交流平台,促进全省体育对外交往向更深更广领域发展。〔牵头单位:办公室,参加单位:各州(市)教体局、群体处、竞体处、竞少处、经济处、各直属单位〕
八、深化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一)落实体育人才优惠政策和各项奖补政策。探索用人单位编制管理、人事管理等用人主体自主权改革。〔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参加单位:经济处、各直属单位〕
(二)优化完善人才政策制度。推动制定云南省学校体育教练员岗位设置实施细则,畅通退役运动员进学校担任教练员渠道。〔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参加单位:各州(市)教体局、竞体处、竞少处〕
(三)推进体育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加强重点领域、新质生产力领域立法,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完善备案审查制度。〔牵头单位:政宣处,参加单位:办公室、群体处、竞体处、竞少处、经济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四)统筹推进体育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对体育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参加单位:各直属单位〕
(五)完善审查机制。强化、规范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牵头单位:办公室、政宣处,参加单位:群体处、竞体处、竞少处、经济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牵头单位:政宣处,参加单位:办公室、群体处、竞体处、竞少处、经济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七)加强舆情监控处置。完善体育相关舆情分析研判和预警、社会热点引导、重大舆情协调联动处置机制。〔牵头单位:政宣处,参加单位:办公室、群体处、竞体处、竞少处、经济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八)提高整体运转效能。建立上下协同落实改革工作机制,推动省级体育政策供给和基层现实需求有效结合、无缝对接。〔牵头单位:政宣处,参加单位:各州(市)教体局、办公室、群体处、竞体处、竞少处、经济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九、加强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一)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完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
(二)严守党内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党内规章制度,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
(三)建立监督机制。健全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督等机制。(牵头单位:办公室)
(四)深入推进“两个革命”。深入践行“三法三化”,以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三部曲”抓实抓细改革任务。改进体育调查研究方式,提高调查研究质量。〔牵头单位:办公室,参加单位:各州(市)教体局、群体处、竞体处、竞少处、经济处〕
(五)提高体育宣传质量。强化传统媒体宣传,打造核心IP;创新联动新媒体、自媒体,建立全媒体联动矩阵讲好“网言网语”;推动体育宣传融入全省宣传工作大局,强化云南体育国际传播能力。〔牵头单位:政宣处,参加单位:各州(市)教体局、办公室、群体处、竞体处、竞少处、经济处〕
(六)强化改革引领。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加大体育改革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新时代解放思想、创新求变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政宣处,参加单位:各州(市)教体局、群体处、竞体处、竞少处、经济处〕
(七)切实压实责任。科学制定体育改革任务书、时间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压实责任主体,定期调度督察,把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内容。〔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政宣处,参加单位:各州(市)教体局、办公室、群体处、竞体处、竞少处、经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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