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获省中药材GAP基地评价最高奖补50万元
4月9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云南省中药材GAP基地评价奖补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明确,对获得云南省中药材GAP基地评价的经营主体,最高将给予50万元奖补资金。
《指南》所指的奖补对象为从事中药材种植养殖并建设中药材GAP基地的经营主体。具体来说,2025—2027年,按照“先建后补、先评后补”的原则,采取“定额奖补”的方式,对云南省(境)内中药材生产基地通过云南省中药材GAP基地评价,且基地种植面积100亩以上或养殖面积1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补。单个申报主体3年内累计奖补资金不超过50万元。奖补资金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每年支持20个经营主体。若年度申报主体数量超过计划名额,则按经营主体通过GAP基地评价时间、基地规模顺次排序,超出部分自动顺延至下一年度优先安排,以此类推。
申报主体须通过中药材GAP基地评价,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可查询到相关信息。通过GAP基地评价的中药材经营主体需与申报主体保持一致。申报主体依法经营,财务制度健全,3年内在安全生产、产品安全、企业诚信、环境保护、缴纳税收等方面无不良记录。但对同一中药材生产基地不同主体重复申报的、“药材符合GAP要求”评价结论被取消的、申报年度已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等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申报受理时间方面,2025年度和2026年度奖补于当年7月1日至31日集中申报、受理。2027年度奖补于2028年1月1日至31日集中申报、受理。更多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等信息可登录“阳光云财一网通”查询。(廖兴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