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楚雄市人民医院探索医保付费改革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落实楚医保[2018]30号文件精神,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改革工作的通知》,在总结前期“一院一策”的工作基础上,统一全州DRGs付费政策。2018年10月起,楚雄州公立医院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正式推行按疾病诊断组付费方式改革。所谓按疾病诊断组付费,简称DRGs,是当今世界公认的比较先进的支付方式之一。它是将临床特征相似、耗费医疗资源量相似的若干个疾病归为一类,按治疗这类疾病通常需要的诊疗项目,科学测算出一个价格,并统一按该价格付费。在激励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同时,迫使医院为获得利润主动降低成本,缩短住院天数,减少诱导性医疗费用支付,有利于费用控制。
全州设立DRGs病组683组,楚雄市人民医院病种数达88种,DRGs给付费率4075元。楚雄市人民医院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居民、职工住院4114人,生育住院183人,入组3877人,平均入组约236组,入组率达98.63%。
经过2个月的运行,楚雄市人民医院的DRGs付费已日渐规范,通过实施DRGs付费,不仅逐步规范了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也逐步缩减了病人的医疗费用。(康丽美 王静 姬彦含 李家兰 高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