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医是农村居民的健康“守门人”之一,也是健康扶贫工作开展的“主力军”之一,为了实现贫困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的目标,让贫困地区群众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临翔区不断探索村卫生室如何“留住村医”,筑牢医疗卫生服务的“网底”。
近日,临翔区合理配置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资源,完善拴心留人政策,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和《临翔区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主要涉及5种措施,确保能够留住村医、稳定村医队伍建设,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不破,保障广大农村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
配齐配强乡村医生,确保村村有医生
2018年底,临翔区按照每千人配备1名村医的标准配备了乡村医生324名,实现每个村(社区)卫生室有两名及以上村医,并持续发力,做好乡村医生学历提升及中医药诊疗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到2020年,全区将确保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达90%以上,所有村卫生室能够开展6至8种中医药适宜技术。
提高补助标准,保障村医基本生活需求
在原渠道保障村医待遇的基础上,临翔区通过定额补贴和效益收入两种主要方式提高村医待遇。
定额补贴由区财政分类进行补助。根据村医所处的地域、开展工作难易程度、基本医疗收入、工龄、职称等要素,分三类制定补助标准,其中1类增加1500元、2类增加1000元、3类增加500元。原渠道保障的每人每月500元保底工资按照原渠道保障,新增人员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由财政纳入预算给予保障。
效益收入来源于“三费”(门诊费、出诊费、治疗费)收入、基本公卫服务收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和中药部分药品差价收入。及时落实兑现乡村医生的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强化社会保障,稳定基层村医队伍
临翔区基于乡村医生的实际需求,为他们购买养老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并定额补助交通费用。
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0元至2000元,共12个档次由村医自行选择购买,财政按照所购买金额的50%进行补助;村医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每年100元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村医交通补助按每人每月100元纳入财政预算给予补助。
建立激励机制,不断提升村医服务能力
临翔区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5年以上的乡村医生,由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累计10年以上给予追加奖励10000元;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5年以上的乡村医生,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累计10年以上给予追加奖励20000元。
完善退出机制,落实离岗村医生活补助
对从业年限20年以下的乡村医生按每人每从业一年给予500元补助,从业年限20年(含20年)以上的按照每人每从业一年给予600元补助。临翔区财政每年安排财政预算资金500余万元用于村医待遇保障,大大提升了村医的工作积极性。
稳定了村医队伍,才能一步一个脚印落实健康扶贫具体工作。随着健康扶贫的持续深入开展,临翔区构建了“区、乡、村”三级联动的健康保障服务体系,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中“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关键目标,助推了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序开展。2014年以来,临翔区贫困发生率从23.89%下降至1.21%,2018年临翔区顺利通过了省级脱贫验收。
云南网记者 秦黛玥 通讯员 孙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