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贫困大病患者应治尽治
记者谢永莲近日从青海省卫生健康委获悉,青海在国家27个病种基础上增加肝硬化、肝炎(乙肝、丙肝)、类风湿性关节炎3个病种,该省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数量增加到30个。截至2019年年底,青海建档立卡贫困户30种大病患者共18186人,已救治18186人,大病救治率达100%。
据了解,青海从多方面强化大病救治工作管理。明确责任,实行分类定点管理,制定“四定一加强”工作制度,确定定点医院、确定诊疗方案、确定单病种付费、确定临床路径,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强化协调,落实台账动态管理,由各市州、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扶贫、民政、医保等部门,按照台账对相关病种的救治对象进行动态追踪管理,救治一例销号一例;强化监督,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双月通报制度和本级党委、政府定期汇报工作制度,省卫生健康委定期通报全省工作进展;通过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驻村干部“双签约”等多种途径宣传先住院后结算、基本医保、民政救助、大病保险等一站式结算和贫困人口商业保险等政策,通过宣传使每个家庭有一个明白人,极大地提升了大病患者积极救治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