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健康频道 >> 卫生健康 >> 医疗服务 >> 正文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将迎来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1日 09:10:44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原标题: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将迎来新格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颜江瑛在9日举办的浙江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上表示,2021年我国化妆品监管将迎来新格局,通过更为健全的法制保障和标准引领,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佳的环境,为人民群众美丽新消费提供更好的保障。

  今年6月29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即将在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自1990年实施以来首次重新制定。

  在制定新《条例》的过程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例如《条例》提到,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司司长李金菊提到,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较轻,而新《条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并且增加“处罚到人”的规定,对严重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针对当前线上消费发展的大趋势,《条例》明确了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要求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承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

  颜江瑛表示,药监部门将进一步加快化妆品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的完善步伐,创新治理模式和方式,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风险防控力度。(黄筱)

 
责任编辑:张潇予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