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万余人在线参加《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宣贯会
5月27日,由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国家药监局药品评价中心、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联合主办的《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线上宣贯会举办。会议吸引来自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和医药行业从业者共计2万余人实时在线观看。
药物警戒是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手段。5月1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这是我国首个关于药物警戒的重要制度文件。
宣贯会上,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副司长李茂忠首先回顾了药物警戒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他指出,随着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监管和监测组织体系的不断健全、不良反应收集能力的不断增强、信号分析评价能力的逐步增强以及风险防控手段的日趋成熟,我国迈进了药物警戒制度发展的新阶段。《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紧扣《药品管理法》,充分借鉴国际监管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体现了人本治理、全生命周期管理、风险管理的理念,明确了持有人的药物警戒主体责任。下一步,国家药监局还将制定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上市后药品安全性评价研究指导原则等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项要求。
国家药监局药品评价中心副主任侯仁萍从监测对象、时间范围、方法手段等方面阐述了药物警戒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区别,从定义和侧重点方面分析了药物警戒和药品风险管理的不同。她指出,目前我国药物警戒法规制度基础、工作现状、发展趋势良好,实施药物警戒有良好契机和充分可行性。她还重点围绕药物警戒体系建设、药物警戒委托等10个方面对《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解读。
国家药监局药品评价中心化药二部部长任经天讲解了开展药物警戒的要求,重点阐述了持有人进行报告收集、评价、处置与提交的具体规定,持有人开展信号检测、风险评估、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等风险识别与评估的技术要求,以及风险控制措施、风险沟通和药物警戒计划等风险控制方面的要求。(陈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