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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机构需落实为老人送药上门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9日 03:30:00  来源: 北京日报

原标题:社区卫生机构需落实为老人送药上门

市卫健委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医联体内下转患者提供处方延续服务,加强慢病患者用药衔接。

通知强调,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聚焦居民用药诉求,提升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方式,提高居民社区药品保障水平。各区要贯彻落实药品医保报销目录统一和药品采购目录统一政策,积极开展科学用药知识宣传。对服用期间需监测相关指标或血药浓度的药品,部分专科用药、高等级抗生素等,以及需在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的药品,要耐心细致地向居民解答清楚。在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过程时,要做好患者替换中选药品的宣传引导和难以替换的延续用药保障。

医联体内慢性病患者用药衔接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对下转患者延续二、三级医疗机构用药医嘱,提供处方延续服务,满足用药需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科学规划药品库存,并充分发挥基层医疗与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缺药登记功能,实时登记和反馈相关信息。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积极落实为老年人送药上门及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慢阻肺等五类慢性疾病社区“长处方”政策,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门诊开药政策。为缓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用房紧张、药房管理人员工作量大、社区常配药品种类不能满足居民需求等问题,本市鼓励各区通过“互联网+”技术等手段,探索药品供应链改革。

市卫健委将对各区“药品不全,居民开药不方便”相关诉求解决情况跟踪督查,对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的区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办。同时,与12320卫生热线对接接诉即办情况,对措施不实、社区用药保障效果不明显等情况适时予以通报。(孙乐琪)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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