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教育体育局,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为深入贯彻实施《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积极构建更高水平的云南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让广大群众在多样化的体育需求中有更多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云南省社区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健康为目标,以促进运动日常化、生活化为导向,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安全有序组织开展贴近群众、方便参与、形式多样的社区运动会,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二、活动原则
(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要充分发挥社区优势,整合各方资源,以趣味性、大众性、普及性为主线,就近就便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
(二)突出特色,老少皆宜。发挥老年人、妇女、青少年优势,带动广大人群广泛参与。项目设置结合地区实际,民族地区应突出地方特色。
(三)严密组织,确保安全。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
三、活动主题
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
喜迎二十大,全民动起来
我为群众健身办实事
“邻”距离,动起来
四、活动时间
2022年8月至12月
五、线上活动
省体育局组织开展云南省社区运动会线上活动暨“健康中国我行动”全国智慧社区AI健身大会,从8月持续至12月底,共设10个项目。多渠道报名方式如下:
1.新用户扫描二维码进入“悦动圈APP”登录后,前往“全国智慧社区AI健身大会”参加比赛。
2.悦动圈用户登录“悦动圈APP”前往“全国智慧社区AI健身大会”参加比赛。
3.通过“云南省体育局”公众号发布的赛事通知“阅读全文”链接进入“悦动圈APP”参与比赛。
4.报名信息中必须填写代表的所在省、市、社区。
六、线下活动
(一)开展社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示范活动。选取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银河社区、盘龙区鼓楼街道桃源社区、盘龙区拓东街道状元楼社区、呈贡区斗南街道殷联社区,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街道高龙潭社区、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师旗社区、峨山县双江街道双江社区,丽江市玉龙县拉市镇、黄山镇,德宏州芒市三台山德昂族乡,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为试点,组织省队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优秀体育教师、健身达人等深入社区或辖区中小学校,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开展“邻距离,动起来”社区运动会。除边境县市区、玉溪市红塔区外,全省103个县市区组织辖区4个以上社区开展运动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打造全社区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的运动会,通过“大手牵小手,代表社区亮起来”、“小手牵大手,激励全家练起来”等形式,开展健身大比拼,有条件的社区可结合辖区公共体育场馆、校园健身场地、步道、体育公园等设施,丰富活动种类。县级体育主管部门要组织县域内开展运动会的社区联合开展“家庭健身之星”、“校园阳光少年”、“最佳健身摄影”评选活动,评选一批身边的“健身达人”。
(三)开展社区运动会省级集中展示。社区运动会省级集中展示活动由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主办,8月至12月在昆明、丽江、玉溪等州、市举行,项目分为走跑类、球类、水上运动类和体育文化交流类,内容包含健身徒步、定向、乒乓球、网球、铁人三项、运动影像、运动达人评选等。8月8日当天,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督促公共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免费开放。
(四)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活动。国家体育总局将于8月8日前后推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线上自测平台”,为参与者提供速度、耐力、力量、灵敏、柔韧等五个维度的项目自测及成绩记录,发放相应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电子证书。各地体育主管部门要使用平台深入社区广泛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活动,并做好宣传推广。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统筹。社区是社会治理的最小单元,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向往。开展好社区健身活动是落实《云南省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2年版)》,深入实施各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重要举措。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充分利用社区特点,为基层群众提供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健身服务。
(二)落实责任,确保安全。进一步强化赛事活动安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将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倡导科学健身,提醒量力而行。严格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有关群众体育工作安全风险防控要点》和省体育局赛事活动备案要求,做好常态化工作部署,详细制定“一赛一方案”,确保赛事活动顺利举办。各地要加强对宣传视频、线上活动等内容审核,确保网络安全。
(三)及时总结,展示成果。各地要密切关注辖区运动会开展情况,对涌现出的创新举措、先进经验,要主动提供信息资料,做好推广普及。省体育局根据各地上报活动情况,同步报送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总局通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媒体平台开展报道和宣传。
请各州、市及所属的县(市、区)于8月15日前在“云南省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中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社区运动会专区填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群体处周舟,13888020974
云南省体育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