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紧密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云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落细,有力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残疾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得到明显提升。
落细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把成年无业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纳入“单人户”低保范围。残疾人“两项补贴”机制不断完善,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精准管理和“全程网办”工作。2023年1月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为9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为一级100元、二级90元,分别提高了27.8%、25%、28.5%。2023年起,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政府代缴范围从一、二级扩大到三级,三级残疾人按100元标准代缴。
严格开展“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综合绩效考评中残疾人社会保障指标考评工作,不断调整完善考评指标体系,扎实整改存在问题。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扎实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主动政策宣传、主动数据比对、主动上门服务、主动监测评估和主动回访立制等“五主动”专项行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省级数据比对核实整改工作,省政府残工委办公室召开全省残疾人社保工作视频会议进行专题安排,比对下发和核实整改疑点数据7.5万条。对部分地方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存在问题,通过专题调研、发工作提醒函等方式进行督促整改。在省残联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一图读懂云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全省财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残联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残疾人社保政策宣传及培训活动,不断加强政策宣传。
2023年12月,云南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达56.6万人,比2022年(以下简称同比)增加4.2万人,占持证残疾人总数37.9%。全省残疾人领取两项补贴人数达104.1万人,同比增加9.5万人,符合条件残疾人领取比例分别达97%、98%。全省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同比新增18万人,达43.9万人,符合条件残疾人代缴比例达97%。全省发放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同比增加5916人,达5.4万人,符合条件残疾人发放比例达96%。全年全省财政投入残疾人特困供养、低保、两项补贴、代缴养老保险和养老补助等残疾人社会保障资金在40.6亿元以上。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供稿